各相关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学期大类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考核,现对拟转入建筑学院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5月4日—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建筑学院教学办(逸夫楼东A520),联系电话:5951680。
建筑学院2023年度专业调整拟转入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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