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和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蒙古科技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学期大类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培养模式
2021年建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限定在大类招生规定包含的相关专业内,采取“2+1+2”的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为基础教育阶段,三年级为专业教育阶段,四、五年级进入分方向教育阶段。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四学期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进行培养,在完成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于第五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二、 分流原则
(一)建筑学院分流工作遵循志愿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学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依照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数据对学生1-3学期截止预报名前已取得成绩的GPA,即专业核心课程GPA(占30%)和标准GPA(必修)(占70%),以两项GPA加权排名作为最终排名顺序。(核心课程清单详见附表)
(二)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专业分流的比例依据现有教学资源合理分配,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 分流计划
分流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师资设备、教学条件和以往学生就业升学情况,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表(本指标数不包括按学校规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
招生大类 |
对应本科专业 |
计划分流人数(人) |
建筑类 |
建筑学 |
65 |
城乡规划 |
30 |
风景园林 |
30 |
四、 建筑学院大类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黄成钢
副组长:翟耀飞 董铁鑫
成 员:杨成 蔡杰翰 王文明 王娟
五、 分流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4月3日-4月6日)
公布学院分流方案,学院以解读会议、工作群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政策宣传、解读以及专业选择指导,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专业。
(二)分流预报名(4月7日8:30—4月10日17:30)
学生通过手机或PC端进入专业分流志愿填报,PC端登录网址:https://eip.imust.edu.cn/EIP,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选择“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手机端通过企业微信进入办事大厅,选择“专业分流志愿填报”。 学生预报名过程中注意事项:
1)按照实际专业数量选择填报志愿数量,超过实际专业数量的志愿,无须填报(例如:建筑类专业大类下有三个专业,需报满三个志愿专业,即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专业、第三志愿专业,其他志愿无需填报);
2)选择志愿时,不同志愿不得选择相同专业;
3)预报名时间内可随时更改预报名志愿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学生将无法再自行更改预报名专业。
(三)分流专业的确认(4月11日-4月13日)
学院将于4月13日之前向学生发布专业确认通知,学生在《建筑学院大类分流专业确认通知汇总表》上签字(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交教务处备案。
学生进行专业确认后,学院将对专业确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之后,学院将进行学籍异动。在选课期间内,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进行选课。学生于下一学期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就读。
六、 其他说明
(一)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第四学期已办理休学的学生,不参与休学当年专业分流。高年级学生在分流前因休学等原因降到2021级的,随2021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二)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对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转入到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在专业大类未分专业前,暂时在专业大类中的班级插班修读,待专业大类分流后再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就读。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专业核心课明细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考核方式 |
学分 |
学时/周数 |
开课学期 |
备注 |
总 |
讲授 |
实验 |
上机 |
实践 |
181302016 |
设计基础(1) |
查 |
6 |
96 |
96 |
|
|
|
1 |
|
181302017 |
设计基础(2) |
查 |
7 |
96+1周 |
96 |
|
|
1 |
2 |
|
181302008 |
设计原理(2) |
试 |
2 |
32 |
32 |
|
|
|
3 |
|
181302011 |
人居环境史基础(中) |
试 |
2 |
32 |
32 |
|
|
|
3 |
|
181302014 |
建筑构造(1) |
试 |
2 |
32 |
32 |
|
|
|
3 |
|
181302018 |
设计基础(3) |
查 |
8 |
96+2周 |
96 |
|
|
2 |
3 |
|
181302003 |
建筑制图(1) |
试 |
2.5 |
40 |
40 |
|
|
|
1 |
|